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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规民约对村民生活垃圾治理出资意愿的影响及其机制分析
引用本文:杨紫洪,张洋,龙昭宇,尹昌斌,张艳清,孟追.村规民约对村民生活垃圾治理出资意愿的影响及其机制分析[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22,43(7):154-163.
作者姓名:杨紫洪  张洋  龙昭宇  尹昌斌  张艳清  孟追
作者单位:1.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北京 100081;2.中国农业绿色发展研究中心,北京 100081;3.吉林省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梅河口 135000
基金项目:世界银行贷款“中国经济改革促进与能力加强项目”(TCC6):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模式与政策体系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生态补偿与乡村绿色发展协同推进体制机制与政策体系研究”(18ZDA048)
摘    要:目的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激励村民参与生活垃圾处置对于建立生活垃圾治理长效运行机制具有重要意义。村规民约是当前基层治理的重要手段,探讨村规民约对村民参与生活垃圾处置的作用路径和作用机理,为建立激励村民参与的自治机制提供借鉴。方法 文章基于2020年9—11月对吉林、山东、甘肃756户村民调研数据,利用Logit回归模型,结合中介效应与调节效应的检验方法,分析不同类型村规民约对村民生活垃圾处置出资意愿的作用机制。结果 (1)“规范式”村规民约对村民的出资意愿有显著促进作用;(2)在“规范式”村规民约影响村民出资意愿的过程中,村民的生活垃圾处置必要性认知起中介作用,其间接影响占比为5.63%;(3)村民的环境满意度正向调节村规民约影响村民出资意愿的作用路径,即村民环境满意度越高,“规范式”村规民约对村民出资意愿的作用力更强。结论 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农村地区非正式制度环境优势,通过完善村规民约、提升村民环境满意度、强化村规民约执行力度,推动村民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处置。

关 键 词: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村规民约  出资意愿  村民认知  环境满意度
收稿时间:2021/4/25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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