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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与财政扶贫工作相结合的探讨
引用本文:江西省兴国县财政局.新农村建设与财政扶贫工作相结合的探讨[J].农村财政与财务,2007(2):22-22.
作者姓名:江西省兴国县财政局
作者单位:江西省兴国县财政局
摘    要:兴国县位于江西省中南部,由于历史和自然条件等多种原因,经济发展一度落后,人民生活水平普遍低下.1986年国务院将兴国列为全国特困县,1994年列为全国"八七"扶贫攻坚贫困县,2001年又被列为"十五"期间新一轮扶贫开发重点县.2006年遵照党中央推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兴国县的扶贫工作模式和指导思想,通过机制创新,从三个方面实现了转变.一是扶贫开发的重点要由解决温饱问题向消除相对贫困转变,突出开发扶贫,把开发智力、开发体力、开发资源和直接项目扶持有机地结合起来.二是要从部门组织实施扶贫方式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转变,突出重点,集中帮扶.三是在扶贫的模式上要由扶贫到户向整村推进转变,突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具体做法是:

关 键 词:新农村建设  财政  扶贫工作  整村推进  模式  社会  政府主导  扶贫方式  组织实施  部门  结合  项目  开发资源  体力  开发智力  开发扶贫  相对贫困  温饱问题  重点  扶贫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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