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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分行法律事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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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已于2006年10月31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反洗钱法》共三十七条。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的反洗钱职责分工。二是明确应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的范围及其具体的反洗钱义务。三是规定反洗钱调查措施的行使条件、主体、批准程序和期限。四是规定开展反洗钱国际合作的基本原则。五是明确违反《反洗钱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该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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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责任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反洗钱法》 行政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洗钱义务 速递 资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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