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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作社几个问题的探讨
作者姓名:蓝云  林彦卿  杨志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摘    要:<正>关于合作社名称我国现行合作社法定名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表述为"农民合作社",国际上更多的是称"农业合作社",或"农场主合作社"。那么,究竟哪个名称更科学?名称与法律定义不一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定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从法律的定义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调整的

关 键 词: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场主合作社  农民合作社  农业合作社  合作社法  名称  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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