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农民工无证驾车致伤残,能否要求公司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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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颜东岳.试用期内农民工无证驾车致伤残,能否要求公司赔偿?[J].中国就业,2012(11):5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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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颜东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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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小潘:我是一名农民工,半年前,我从公司下班骑摩托车回家途中,恰遇李某酒后超速行驶,将来不及避让的我当场撞到,导致左腿粉碎性骨折。我因之住院143天,虽花去4万余元医疗费用,可仍落下八级伤残。后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当近日我要求工伤保险部门给予工伤待遇时,却被告知公司并未为我缴纳工伤保险费用。而公司以我尚在试用期内,其无需为我办理工伤保险,且我属违法无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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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工伤保险条例 试用期 农民工 用人单位 交警部门 主要责任 粉碎性骨折 医疗费用 赔偿 超速行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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