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新准则引起利润变化与所得税的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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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瑞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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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1008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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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1月1日珏始试行的新会计准则,实现了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的真正对话。新会计准则的颁布标志着中国会计新时代的开始。会计是税收的基础,新会计准则的变化给会计实务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必然对税收有所反映和影响,尤其对于企业所得税的影响最为突出。新准则对于税收的影响,更加引起上市公司的关注。旧的会计准则和税收规定有很多差别,但都不是根本方向性的。但是。采用新准则之后,有很多计量基础发生了变化,尤其公允价值原则的引入,不仅给实务操作带来了困难,对于企业纳税核算也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工程。2008年1月1日起,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开始施行。新法在纳税人、税率、扣除和资产处理、应纳税所得额、税收优惠、纳税调整、纳税方式等方面与现行税法有较大变化.然而新准则中引入的公允价值、权责发生制的确认及货币时间价值因素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和利得、损失的概念导致的差异。在税务上的一些制度要求并没有作相应的变动。这样导致了采用新准则编制的会计信息和税务局的要求提供的纳税依据有比较大的差异。因此而产生造成大量账务上的调整。笔者从新准则政策变化分析与现行税制的差异,从而在税收的监控角度提供一些与准则相互协调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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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会计准则 新所得税法 差异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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