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一、二、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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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敬民,谈睿,李卫富,李绍坤,李明月,谢中岳.《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一、二、三[J].现代商业,2012(20):271-2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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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敬民 谈睿 李卫富 李绍坤 李明月 谢中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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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郑州市中原区石佛法律服务所;郑州市中原区石佛镇法律服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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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毋庸讳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自1991年4月9日颁布实施之后,为建立我国的民事诉讼秩序,构建民事诉讼法律体系,宣传法治文化、推进社会文明做出了划时代的贡献。但是,由于《民事诉讼法》的出台受到了各种环境的制约,民诉法体系以及配套领域与其他法律体系以及配套领域相比,成了我国目前引发和制造社会矛盾最多的体系和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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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和谐 公平正义 程序正义 社会矛盾 法律正义 实体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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