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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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一虎.新《刑法》的启示[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19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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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一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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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湛江市农金体改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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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7年2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了全面的修订。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出现的新的金融形势,刑法及时修改和补充了13项金融犯罪的罪名,即伪造货币罪.出售、购买或运输伪造货币罪,持有、使用伪造货币罪,变造货币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贷款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金融票据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非法出具金融票证或资信证明罪和保险诈骗罪。并将个别犯罪罪名纳入金融犯罪罪名范围,使金融犯罪条文总计达到31条,它有助于打击和惩处金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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