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政府采购中,除了存在设租者(政府采购主体)和寻租者(供应商)这两种“经济人”的寻租行为以外,作为“经济人”的政府采购主体,在中央和地方财权和事权划分不对称的情况下,为了追求自身政绩和本地的财政收入,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制造地方保护,从而达到本地获益的目的。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在经济落后的地区,企业经济效益较差,竞争力低下,地方保护的现象更为普遍,严重损害了地区之间的公平竞争,破坏了我国整体的经济发展《。政府采购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