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与保护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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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滨元.公平竞争与保护企业名称[J].工商行政管理,2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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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滨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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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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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成立一个企业 ,要起个名称 ,用于称呼和相互区别。这是企业名称最原始的用途。我国《民法通则》将法人享有名称权列入人身权的范畴 ,与公民享有姓名权同列在一条 ,也是基于企业名称的最基本作用。企业登记注册时 ,企业名称是第一个登记事项。企业名称必须在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群体中能够相互区分 ,这是最基本的核定原则 ,当然还要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企业进入市场后 ,发展是千差万别的。绝大多数企业 ,只在一个不太大的地域内活动 ,只为当地人士知晓。其中许多小企业 ,经营一、二年或三、四年就歇业了。只有少数企业 ,逐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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