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拐卖妇女罪之妇女自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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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海燕.论拐卖妇女罪之妇女自愿[J].中外企业家,2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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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海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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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拐卖妇女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的行为.以"出卖为目的"是否系拐卖妇女的客观要件,需要对其犯罪构成侵犯的法益进行必要的探讨,其实"出卖为目的"其侵害的客体系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权的合成权利,所以妇女是否自愿被出卖并非成为该罪的构成要件,需要对不同犯罪事实作必要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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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拐卖妇女罪 出卖为目的 妇女法益 妇女自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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