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计量条例》有新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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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史子伟
,杨洁明.上海《计量条例》有新意[J].中国技术监督,20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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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史子伟 杨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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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不断完善,现行计量管理制度在许多方面已显得滞后,难以适应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上海市根据本市计量管理活动的实际需要,出台了《上海市计量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在适用范围上,《条例》在《计量法》的基础上作了适当调整,对《计量法》未予规范的内容作了适当的扩充:增加了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设置规划、复测计量器具监管和重要计量器具制造、销售的管理;适当扩大了对工作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范围;增加了对计量校准和计量鉴证等中介服务活动及其机构、计量专业人员资质的监管;增加了对计量数据的监督和管理的内容,将商品量计量、定量包装、社会服务性计量数据监管和重大工程项目的计量参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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