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这碗水端平——谈质检机构社会公正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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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管作江,刘莹,马旭升.把这碗水端平——谈质检机构社会公正性[J].中国技术监督,199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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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管作江 刘莹 马旭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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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齐齐哈尔市质检所
(管作江,刘莹),齐齐哈尔市质检所(马旭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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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质检机构社会公正性质,就是指质检机构既不附属于生产方,又不隶属于使用方,而是独立于生产、使用外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检验机构。 当前影响质检机构公正性质的主要因素 一是管理体制问题。我国质检机构大部分是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下建立起来的,政事不分、政企不分现象比较严重。一部分机构是各级政府的附属,这部分机构在运行中容易受局部利益、本位主义影响,严重者变成了地方保护主义的工具。一部分是科研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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