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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民事没收诉讼中权利请求人的诉讼资格
引用本文:王俊梅,王丹.美国民事没收诉讼中权利请求人的诉讼资格[J].经济研究导刊,2013(9):230-231,236.
作者姓名:王俊梅  王丹
作者单位: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文法学院
基金项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社科计划面上项目“美国民事没收制度及其对中国的启示”的成果之一(08090512104)
摘    要:美国民事没收诉讼中权利请求人的诉讼资格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法定诉讼资格(statutory standing),一种是宪法第3条规定的诉讼资格(Article Ⅲ standing)。法定诉讼资格是关于权利请求人在对民事没收诉讼提出异议时必须满足的某些程序方面的法定要求。重点论述美国宪法第3条规定的诉讼资格,即在民事没收诉讼中能够表明自己对被诉财产享有某种权益的权利请求人,包括对被诉财产享有占有权权益的权利请求人和对被诉财产享有所有权权益的权利请求人。

关 键 词:美国  民事没收  诉讼资格  权利请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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