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信用证的法律分析及ISP98规则评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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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柳琛子.备用信用证的法律分析及ISP98规则评介[J].中国投资管理,2001(10):2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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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柳琛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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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1998年以来,外商投资企业以外资银行出具的备用信用证件担保,向中资外汇指定银行申请人民币贷款已经成为为越来越普遍的经济现象。由于目前人民币贷款利率相对于国际市场美元贷款利率大大低,加上国际社会对人民币贬值的普遍预期,外商投资企业对人民币贷款的偏好日趋增加,普遍的做法是逐步收缩以往在外资银行的外汇贷款,转而增加在中资外汇指定银行的人民币贷款额度。由于外商投资企业大都采取租赁厂房生产的方式,难以提供足额的抵押,同时寻找合适的担保人有困难。在这种情况之下,备用信用证担保方式应运而生,并且很快受到外商投资企业、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和外资银行的共同青睐。据统计,某国有商业银行2000年1-10月份累计发放以备用信用证为担保的人民币贷款108亿元左右。正是因为目前备用信用证在金融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笔者认为,分析备用信用证的法律特征,研究备用信用证适用的国际惯例,具有十分紧迫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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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银行业 信用证业务 备用信用证 法律 ISP98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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