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美、德银行混业经营法律监管比较
作者姓名:陈星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60
摘    要:目前为止,国际上混业经营普遍采用的是美国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和德国的全能银行模式,因此本文选择了美国、德国为代表,研究比较在混业经营的国际金融新形势下,典型国家银行监管法律对策,并得出对我国完善监管法律体系有借鉴意义的几点启示。

关 键 词:混业经营  法律监管  风险管理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