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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政策的地方化及其终结
引用本文:陈学旗.货币政策的地方化及其终结[J].经济前沿,1997(8).
作者姓名:陈学旗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大学
摘    要:A 我国货币政策地方化问题休现在执行主体、政策目标、调控中介及客体和调拄效果四个方面。 1.货币政策执行主体地方化。作为我国货币政策执行主体的地方中央银行(包括省级、地市级和县级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地方央行),均按一级行政区划对应一级央行的方法加以设里,由此,形成了货币政策执行主体的几个因素。其一,出于地方经济利益和自身政绩的考虑,地方政府往往更关心本地经济,因而出现了一些不该有的经济干预;其二,实现本地区经济发展目标需要的大量资金投入,除了地方财政拔款和企业及主管部门自筹以外,其余大部要依靠银行贷款D 地区经济发展筹集更多资金,而把政策加以解决;其三,地方政府与地方央行有D 性资金、重点建设资金和“安定团结”资着天然的“地$”联系,地方政府在地方 l 金等缺口和通胀压力向上推托。央行的人事组织上拥有很大发言权,且13.货币政策调控中介及客体地方地方央行的实际问题均由地方政府出面D 化。这突出体现在国有企业和国有商业解决。因此,在权衡与上级央行和地方政【银行的经营行为以及它们与地方政府的府的关系时,地方央行往往伯重于地方D 关系上。政府,这就导致地方央行在执行货币政D 一方面,作为微观经济主体和货币策时更多地屈从于地方政府的横向压【政策的调控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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