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以违法的代价招商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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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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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国家有关部门叫停了河南省沁阳市“超国民待遇”招商引资的做法,50多张“荣誉市民”证被责令收回,一些投资商享受的交通违规不受处罚、娱乐场所消费不能查的“特权”也宣告作废。近年来,一些地方为了招商引资,不惜违法越权出台各种“优惠政策”:甲地减免税收,乙地就搞“明征暗返”;甲地默许土地“以租代征”,乙地就索性实行“零地价”白送。现在,一些地方又开始由政府给投资商发“特别通行征”,对投资商车辆“免收过路费”;有的发放“企业绿卡”,执法部门不得随意检查;有的地方甚至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成“护身符”送给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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