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回租市场或变小 加强业务创新是关键——解析全面“营改增”对钢铁企业融资租赁公司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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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冶金工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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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下称"36号文")按照标的物不同,将融资租赁服务区分为"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分别按照17%和11%税率进行征税。按照融资租赁不同性质,又将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定性为金融业务,按照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具体来看,"营改增"将对融资租赁中的两种主流模式(回租与直租)产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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