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发月数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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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秦森.关于计发月数的研究[J].中国社会保障,2015(2):3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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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秦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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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全国社会保险精算工作骨干团队养老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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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包含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这三种制度均存在个人账户。在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根据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核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因此,合理确定计发月数就成为核定退休人员待遇水平、保障基金精算平衡的重要参数。现状《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文)规定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发月数为120个月;现行采用的是《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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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月数 个人账户 退休人员 居民养老保险 城镇企业 余命 参保人 退休年龄 统账结合 替代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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