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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局、卫生部联合发出通知 药品广告仍需加强管理
摘    要:据悉,最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卫生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药品广告的审查、监督管理工作,保证广告真实、合法、科学。通知指出: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以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说明书和质量标准为依据,不得任意增加、更改宣传内容。药品标准和说明书中规定禁忌症的,必须在广告中醒目标示;如不能全部标示的,除主要内容外,必须醒目标示“其它禁忌症详见说明书”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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