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公司法人治理及其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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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任光强,谭明军,王建华.浅论公司法人治理及其对策[J].北方经贸,2008(1):4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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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任光强 谭明军 王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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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科技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哈尔滨,150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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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司制企业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为了平衡二者之间的关系,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出资者的利益,强化对公司掌权人的监督控制,特建立的公司内部各机关之间的监督制约机制,称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必须清晰界定财务主体;有效解决委托——代理中的激励和约束问题;提高职业经理人的职业道德水平和加强激励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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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人治理 委托—代理 监督 剩余索取权 |
文章编号: | 1005-913X(2008)01-0041-02 |
收稿时间: | 2007-08-31 |
修稿时间: | 2007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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