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群机关团体从事经营活动放宽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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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将放宽对党政机关、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的限制;党政机关在精简机构过程中,富余人员兴办经济实体,从事经营活动,可以进行登记注册,但不能挂两块牌子,兼两头职务,党政机关的后勤服务设施向社会开放,从事经营活动,可以进行登记注册。政府机关及所属部门在机构改革过程中改为经济实体和服务机构的应予办理登记注册。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结合自身特点和业务需要,开展以咨询服务为主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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