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法规制度建设 |
| |
引用本文: | 董杰,姚寿福,王继权.浅论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法规制度建设[J].农村经济与技术,2003(6):10-12. |
| |
作者姓名: | 董杰 姚寿福 王继权 |
| |
作者单位: | 西南财经大学
(董杰,姚寿福),西南财经大学(王继权) |
| |
摘 要: | 现行法律体系对农村土地产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实质性的规定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各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4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由村农民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
关 键 词: | 农村 土地经营权 土地产权 流转 “土地承包法” 法规制度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