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长期以来,基建会计一直游离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基建项目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单独建账核算,难以全面、完整反映固定资产的形成。为了切实加强依法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应在核算原则、基建核算制度、固定资产核算制度等方面进行改革,最终实现与基建会计并轨核算。本文首先阐述了现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无法全面满足建设项目核算的要求,其次,分析了建设项目使用基建财务的必然性。同时,对完善基建会计会计核算,使其更加符合项会计基本原则的具体设想进行了详细的探讨。最后,对行政事业单位基建资产会计处理提出了自己的一点建议,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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