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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合金行业准入申报
摘    要:铁合金行业准入申报工作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铁合金行业准入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06]548号)、《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和《电解金属锰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8年第13号)进行。对已经上报申报材料的企业,各地要按照新标准补报相关材料。

关 键 词:铁合金行业  行业准入  申报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  准入条件  电解金属锰  管理工作  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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