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校教师在荣辱观建设中的楷模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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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乐元.论高校教师在荣辱观建设中的楷模作用[J].新西部,2006(12):8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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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乐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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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长安大学人文学院 陕西西安710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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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陕西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新时期高等学校师德建设研究”(杜向民教授主持,项目编号0305-1004)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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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推进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不但需要努力营造舆论氛围、教育广大群众,而且需要借助楷模的力量来影响和激励全体社会成员。高校教师特殊的社会角色和业务职责决定了他们在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中应当而且能够成为社会的楷模,应当在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师德修养、注重言传身教、褒扬社会正义、针砭丑恶现象、推进理论创新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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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荣辱观 高等学校 教师 楷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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