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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反向混淆理论视角下的“非诚勿扰”商标纠纷案
作者单位:;1.北方工业大学
摘    要:<正>本案中一审、二审和再审的判决结果大相径庭,令人瞠目结舌、不明所以。其案件并不复杂,条理也较为清晰。二审的判决书上明确指出反向混淆。而再审判决书中江苏卫视再审第三个观点称:"《非诚勿扰》节目与金阿欢涉案注册商标不会造成混淆或反向混淆,不构成侵权。"故此,我们可以看出案件的聚焦问题在于"混淆",而判决如此大相径庭的原因笔者认为关键点在于"反向混淆"。一、反向混淆反向混淆并非是商标法的传统概念,我国的商标法虽然并未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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