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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征信系统的使用与建议
引用本文:周湘兵.个人征信系统的使用与建议[J].中国投资管理,2006(7):58-60.
作者姓名:周湘兵
摘    要:由中国人民银行建立的个人征信系统从2006年1月开始在全国正式运行。目前该系统收录自然人数达3,4亿,其中3500万人有信贷记录,贷款余额2,2万亿元,约占全国个人信贷余额的97.5%,日均查询11万次。该系统与人行建设的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一道构建了我国企业和个人征信服务体系的基础,为建设诚信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维护金融体系平稳运行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目前个人征信系统使用者主要为全国金融机构。系统通过专线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总部相连(即一口接入),并通过商业银行的内部网系统将终端延伸到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信贷人员的业务柜台,实现了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定期由各金融机构流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汇总后提供金融机构实时共享查询的功能。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管理由人民银行内设机构征信中心负责,联网的金融机构涵盖了全国大部分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部分农村信用联社和城市信用社。我们从2005年5月起在个人贷款审批环节中使用该系统,该系统已成为个人贷款审批.贷后管理等方面的重要支撑,为防范个人贷款风险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笔者就该系统在个人贷款业务中日常操作使用谈几点体会和建议。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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