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冶金行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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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唐勇.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冶金行业管理[J].冶金经济与管理,19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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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唐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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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市冶金工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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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在治理整顿的经济环境下,必须重视加强行业管理.从南京地区行业管理现状来看,目前存在这样一些问题:一是编外企业数量不少.据南京市钢铁工业协会和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初步调查,南京地区共有冶金企业(含有色)159家.其中,市属以上企业占25%,区县属企业占8%.此外基本上都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乡镇或村办企业.他们的生产、大宗原材料的供应、产品销售以及企业的技术进步等,全靠自己解决,企业难以健康发展.其中,县以下企业与1986年调查数相比,关、停、并、转企业已达6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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