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 |
| |
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
关 键 词: | 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用地控制 项目建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国土资源局 土地管理局 工业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