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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新会计制度后信用社费用核算中的几个问题
引用本文:陈海燕,翟慧萍,陈红.实行新会计制度后信用社费用核算中的几个问题[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1994(9).
作者姓名:陈海燕  翟慧萍  陈红
作者单位:江苏省启东市信用联社 (陈海燕,翟慧萍),江苏省启东市信用联社(陈红)
摘    要:为使中国会计与国际惯例相一致,自1994年1月起,农业银行和信用社普遍实行了新会计制度,对费用核算提出了新的要求。 1、由“收付实现制”转变为“权责发生制”,由“借贷记帐法”替代“收付记帐法”。 2、接收入与费用相配比的原则,将费用支出划分为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为取得本期收益而发生的支出列入收益性支出,为本期及以后各期收益而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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