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不动产登记领域“府院互动”机制初探——以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例
引用本文:范民,史意.不动产登记领域“府院互动”机制初探——以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例[J].中国房地产,2022(4):57-62.
作者姓名:范民  史意
作者单位: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摘    要:在不动产登记领域开展“府院互动”机制可以解决行政争议、规范登记行为、优化登记环境。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法院在网络查控系统的联合建立、企业破产程序中涉不动产登记事项的协同办理、行政争议案件实质性解决的共同发力、涉不动产登记业务难题的沟通会商等方面开展了互动实践。登记机构应当把握自身立场,在制度联动上,不破法规,打破常规;在具体措施中,立后评估,便民先行;在解决争议时,纠错前置,尊重司法。

关 键 词:府院互动  便民先行  纠错前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