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领域“府院互动”机制初探——以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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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范民 史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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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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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不动产登记领域开展“府院互动”机制可以解决行政争议、规范登记行为、优化登记环境。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法院在网络查控系统的联合建立、企业破产程序中涉不动产登记事项的协同办理、行政争议案件实质性解决的共同发力、涉不动产登记业务难题的沟通会商等方面开展了互动实践。登记机构应当把握自身立场,在制度联动上,不破法规,打破常规;在具体措施中,立后评估,便民先行;在解决争议时,纠错前置,尊重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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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府院互动 便民先行 纠错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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