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路费上解应由“信汇”改为“电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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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锦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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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省宝鸡审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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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参加陕西省交通征稽系统行业审计的实际工作中,发现各所向省交通厅上解养路费收入,普遍采用「信汇」方式。我认为有改「信汇」为「电汇」的必要。其理由是: 一、可压缩资金在途时间5天左右。这样,可加速资金周转,发挥资金效益,有利于公路交通建设。 二、可增加「养路费专户存款」利息收入。现行银行存款月利率1.5‰,一万元存款日息为0.50元,按加快五天入帐计算,可多计算 2. 50 元;工商银行现行每笔汇兑业务邮电费收费标准,「信汇」 0. 80元,「电汇」 2. 10 元,相差1. 30 元。电汇一互兀,多得的利息收入足以抵补多付的邮电费。 因此建议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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