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三江原生态补偿机制”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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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华.建立“三江原生态补偿机制”之我见[J].新远见,2012(2):5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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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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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海省着呢高付秘书长、党组织成员,中央党校第31期中青一班二支部学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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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三江源地区是我国面积最大、海拔最高的天然湿地,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湿地面积7.33万平方公里。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被誉为“中华水塔”。2011年11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建立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批准实施《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这是继2005年国务院批准实施《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总体规划》以来.国家对三江源生态保护做出的又一重大决策。如何实施好这一重大决策?采取什么措施确保三江源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两个阶段性目标顺利实现?我认为尽快建立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乃是当务之急,更是长久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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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态补偿机制 国务院常务会议 三江源地区 综合试验区 生态保护 湿地面积 阶段性目标 发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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