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村残疾人福利社区化的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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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梁德友.论农村残疾人福利社区化的实现[J].农村经济,2015(2):9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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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德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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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邮电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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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弱势群体非制度化利益表达研究”(编号:14BZZ020);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社会底层民众非制度性利益表达与群体性事件应对研究”(编号:2013SJB81000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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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福利社区化是福利多元主义背景下实现农村残疾人福利社会化的重要途径,其意义在于凸显农村社区在残疾人福利服务中的价值功能,实现残疾人福利由"政府—家庭"模式向"社区中心主义"过渡。但由于传统"村落管理"弊端的影响,农村社区存在残疾人福利功能不足、福利效能不高等问题,难以满足农村残疾人多元化、个性化和社会化的福利需求。为此,必须立足农村社区实际,以保障"残疾人福利权"为中心,加强农村社区的制度创新和政策设计,完善残疾人社区福利服务机制,确保农村残疾人福利社区化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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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社区 残疾人 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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