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集资应统一管理和正确引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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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董贵新,刘春生.对企业集资应统一管理和正确引导[J].中国金融,19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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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贵新 刘春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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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分行,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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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集资作为一种新的集体信用形式的出现,既有它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目前的问题,关键在于加强管理和正确引导,理顺各种信用之间的关系,保证国家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一是为了保证社会资金合理流向,国家必须对企业集资加强管理,制定社会资金管理法规,对社会集资的政策、范围、期限、投向、利率等管理和监督作出统一规定,防止盲目集资造成信用管理上的混乱。二是人民银行是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企业集资应统一由人民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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