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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电耗子』疯狂窃电350万度被判入狱13年
引用本文:岳殿文.两名『电耗子』疯狂窃电350万度被判入狱13年[J].广西电业,2013(1).
作者姓名:岳殿文
摘    要:在经过两轮开庭审理后,2012年12月11日,"罗岗村第十一合作社窃电案"一审宣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两名"电耗子"窃电金额高达170万元,被判盗窃罪分别获刑13年和5年,罚款15万元和5万元.广州市组织的一场打击窃电"硕鼠"的战役初步告捷,有效维护了电力市场的健康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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