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保障消费者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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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运富.贯彻《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保障消费者健康[J].城市技术监督,1998(2):4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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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运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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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7年2月28日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16740-1997《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并于1997年5月1日起实施。这个标准的实施,标志着我国保健(功能)食品的生产、销售、管理走向科学化、法制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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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保健食品 功能食品 通用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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