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箱签合同 生效时间有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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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长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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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1999年5月7日向阳书社向邻省新华印刷厂发出印刷3万册高考辅导教材的信件,信件中确定:每册印刷费为2元,总计6万元,交书日期为当年8月30日,答复期限为5月30日之前,可采用信件、电子邮件方式答复。新华印刷厂按向阳书社新近在报纸上刊登的网址,于5月29日发出了电子邮件,并在邮件中表示完全接受向阳书社的要约。向阳书社希望提前印书,于5月28日通过电话与当地的东方印刷厂联系,5月29日正值周末,由于向阳书社的疏忽未看到新华印刷厂的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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