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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动态
摘    要:国资委规范企业国有产权登记工作最近,国资委发布《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规范国资产权登记的工作,同时要求各有关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汇总信息报送至国资委。国资委产权管理局发布的这份通知说,各有关单位应对200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对发生国有资产产权占有、变动、注销行为尚未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的企业,应责成其按规定尽快到同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中央部门、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中央监管企业负责本单位所属企业的产权登记信息汇总、分析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信息逐级汇总、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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