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防范“中等收入陷阱”的经济法与社会法功能应对 |
| |
作者姓名: | 李乐平 |
| |
作者单位: | 玉林师范学院法商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
| |
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保障农民权益对策研究”(项目编号:08ASH009);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一般项目“广西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研究”(项目批准号:11BFX017);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证分析——以湖南省平江县为例”(项目编号:CXJJ-2010-305)的研究成果之一 |
| |
摘 要: | 我国现阶段存在掉入"中等收入陷阱"的经济和社会风险,经济法与社会法因其价值取向、调整对象、调整机制等方面的特殊性,具有应对"中等收入陷阱"的突出功能。运用经济法的经济风险阻却功能、激励功能、经济分配公平功能是其应对"中等收入陷阱"的功能路径选择;运用社会法的社会风险阻却功能、社会分配公平功能、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功能是其应对"中等收入陷阱"的功能路径选择;运用经济法与社会法的法益目标组合功能、制度耦合功能是其应对"中等收入陷阱"的功能组合路径选择。
|
关 键 词: | 中等收入陷阱 经济法 社会法 功能应对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