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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摘    要: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天保工程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天保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天保工程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批准的《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和《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关 键 词: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黄河上中游地区  天保工程  重点国有林区  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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