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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写明“再无纠纷”,是否有效
摘    要:HR来信:我公司曾与外商签署品牌代理合同,合同期满后,外商提出希望将我公司部分员工转至旗下,经协商,部分员工同意向我公司提出辞职,并与外商订立新的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个别不愿意辞职的,我公司也安排至其他品牌门店。为避免法律风险,离职时公司与相应员工签署了一份《离职情况说明》,对离职后的工资计算、假

关 键 词: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  离职员工  劳动关系  代理合同  用人单位  工资计算  外商  合同期满  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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