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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立法:亟待补上哪些课
作者姓名:刘武俊
作者单位:司法部《中国司法》杂志
摘    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而完善中国特色法律体系依然任重道远。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社会立法应当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立法重心。相对于日趋完善的经济立法和蓬勃发展的文化立法,社会立法严重滞后,社会管理法律体系依然有待进一步完善。客观地讲,我国现有的社会法体系相当薄弱,远远不能适应社会管理体制变革的需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就必须加快社会立法步伐和完善社会法体系。

关 键 词:社会立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社会管理体制  文化立法  经济立法  社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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