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再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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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邹东涛.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再认识”[J].中国农村经济,19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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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邹东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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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大学经济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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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广大农村实行“包产(干)到户”责任制,短短几年内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绩。随着承包型家庭经济的发展,自营型家庭经济也迅速地发展起来,极大地提高了生产力,广大农户迅速地甩掉了贫困的帽子,不少农户走上了富裕的道路。与此同时,也有一些地方并没有实行“包产(千)到户”,而是继续坚持集体经营,照样也迅速地富了起来。如天津市静海县大邱庄大队、山东省牟平县西关大队和新牟大队、陕西省礼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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