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起确认票据权利案谈票据权利的几个法律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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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家良.从一起确认票据权利案谈票据权利的几个法律问题[J].西南金融,2005(3):4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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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家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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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家良律师事务所,成都市,61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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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南天进出口有限公司1998年10月23日开出一张以自己为出票人,临益实业有限公司为收款人,工商银行宝安支行为付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金额为人民币一百万元正,该汇票1999年3月19日到期。1998年10月27日,临益实业有限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甲市某电冶厂。1999年3月1日电冶厂为付该市电力公司的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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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汇票 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 背书转让 支行 确认 电力公司 票据权利 99年 出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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