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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摘    要:我国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暂行规定 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对我国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暂行规定所附装备目录与商品清单予以调整。根据通知,《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0年修订)》和《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清单(2010年修订)》自2010年4月25日起执行,符合规定条件的商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关 键 词:进口税收政策  重大技术装备  2010年  进口环节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  产品目录  海关总署  产品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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