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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建设42个综合交通枢纽
摘    要:<正>3月26日,国家发改委出台了《促进综合交通枢纽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以运输需求为导向,新建与改造相结合,推进我国综合交通枢纽的一体化发展。根据意见,"十二五"我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任务包括:加强以客运为主的枢纽一体化衔接;完善以货运为主的枢纽集疏运功能;提升客货运输服务质量;统筹枢纽建设经营等四大方面。意见提出,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十二五"期间我国需基本建成包括31个省会城市及大连、秦皇岛、唐山、青岛、连云港、徐州、宁波、厦门、深圳、湛江、大同等42个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融资方面,意见强调地方政府投资应发挥引导作用,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同时,要拓宽融资渠道,在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同时,创新盈利模式,探索以企业为主体、资本为纽带的投融资方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综合交通枢纽的建设和运营,形成多元化的投融资格局,建立稳定的综合交通枢纽投融资渠道。

关 键 词:综合交通枢纽  “十二五”  一体化发展  交通运输发展  运输服务质量  国家发改委  运输需求  集疏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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